元宵节也是情人节,看西周文物怎么表情达意
正月十五元宵节,其实与七夕情人节、三月三上巳节一样,都可看作中国传统的情人节。爱情是永恒的话题,是珍贵的情感,但随着岁月流转,那些或缠绵缱绻、或张扬炽烈、或如胶似漆、或生离死别的爱恋与深情,都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中。穿越光阴留存下来的文物,却作为爱的见证,无声述说着曾经的情意绵绵。
西周礼乐制度的确立,使“礼”的规范在国家的行政、司法、军事、宗教、教育乃至伦理道德、家庭生活等方面均有体现。它以血缘宗法为核心来区别等级,在礼制的严格规定下,不同等级、地位的贵族,在祭祀、礼聘、宴享等礼仪场合,使用不同数量和品类的青铜器,即所谓的“藏礼于器”。
河南省三门峡市上村岭虢国墓出土的虢仲铜盨,就是青铜礼器的一种。盨,是古代用来盛放黍、稷、稻、粱等饭食的器具,形制似簋而椭圆。虢仲铜盨1991年出土于虢国国君虢仲的墓葬,通高23.6厘米、口长30.6厘米、宽20.4厘米、腹深11.8厘米。器身呈椭长方形,顶部有四个扁体支钮,可以卸置。腹壁略外鼓,两侧有一对龙首耳,龙舌向下向内弯曲作半环形,底近平,圈足的前后两边中部各有一个横梯形豁口。盖顶中部饰一组相向的曲体龙纹,支钮正背面各饰一曲体龙纹,盖缘与器口沿各饰一周逆向S形凸目窃曲纹,并各在其纹样之间饰以两个前后对称的变形牛面纹,盖面与器腹各饰数周瓦垅纹,圈足上饰一周S形无目窃曲纹,纹饰优美、雕工精琢。
虢仲铜盨器身及器盖皆铸有铭文“虢中(仲)乍(作)虢妀宝盨,子子孙孙永宝用”,可知虢仲是作器者,而虢妀应是嫁到虢国的妀姓女子,是器物的所有者。笔者认为,将此物作为陪葬品,体现了虢仲对虢妀的爱,自作铜盨以示情意,可以想见两人的相敬如宾、情深意长。
《周礼·地官·媒氏》记载:“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不禁止男女私会)。”西周时期设立了专门掌管婚姻事务的官职——媒氏,制定了以伦理为核心的婚姻规则,包括同姓不婚、一夫一妻、父母之命等。但这种“媒氏之判,父母之命”的婚姻形态,更多地反映了周礼约束下的正统社会生活,也让婚姻由男女双方的自由恋爱演变为对家族利益的维护和对家长权力的绝对服从。对国家来说,婚姻是加强联盟、巩固实力的手段;对家族来说,婚姻是上承宗庙、下继后代的大事。在诸侯并起、以联姻作为外交手段巩固各自政权的西周时期,能拥有美满的婚姻和如意的爱情实属不易。虢仲铜盨如是,应国的邓公铜簋中也有所反映。
簋,是古代用来盛放煮熟的黍、稷、稻、粱等的器皿,相当于现在的大碗。邓公簋,青铜礼器之一,1984年出土于平顶山应国墓,通高20.7厘米、口径19厘米、腹径24.5厘米、重4.78千克。上部为子母口,口上有盖,盖面隆起,喇叭形握手,圆腹外鼓,两侧铸有兽首衔环状双耳,器盖、器身均饰瓦沟纹和窃曲纹,圈足下置3个小扁足,上端饰兽面纹。器底内部铸有十二字铭文“登(邓)公乍(作)应嫚毗媵簋其永宝用”,意思是说,邓国国君为女儿应嫚毗出嫁至应国而制铜簋,希望她能够永远珍爱地使用。
相传邓嫚毗精通音律,在应国游山玩水时赞叹应国景色宜人,每至夜幕降临便吹奏《凤凰鸣》,美妙的音乐吸引应国君主公子常以玉箫应和。高山流水遇知音,他们成为恋人。恋情得到邓国国君与应国国君的支持,两国遂订立婚约。邓公制此铜簋为嫁妆,表达对女儿婚姻的期许与祝愿。这种专为嫁女而作的青铜礼器,在西周统称为媵器。“媵”意为“相送”,《仪礼·燕礼》有云:“主人盥洗,升。媵觚于宾。”
除青铜礼器,西周时期的玉礼器也是维持礼制的重要标识。玉器最初作为礼器,用于在祭祀时敬奉神灵。到了商代,巫权逐渐被王权取代,王权与玉器结合,演变出用玉来规范帝王和贵族的等级制度。至周代,周人崇礼的文化思想与玉器相融合,“玉礼文化”逐渐兴起。西周时期设置玉器管理机构——玉府及典瑞,用玉、佩玉制度在《典章制》中有明确说明:“天子以白玉为佩,公侯以山玄玉为佩,大夫以水青色玉为佩,世子以瑜玉为佩,士以美石为佩……”佩玉成为明确身份等级的政治行为。
山西曲沃晋侯墓63号墓地出土的两米长的玉组佩,以震撼世人的繁复精美,传递着国君晋穆侯爱的宣言。一般来说,凡由两件或两件以上玉器(件)组合而成的玉佩,都可称之为“组佩”或“杂佩”。玉组佩起源悠久、历代传承,讲究玉的色泽与形式的对称和谐,依个人的爱好而设计,从周秦一直延续到明代,两周时期尤为兴盛。古人认为“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之不朽”,故在人死后要用玉石保存其身体。晋侯63号墓出土的玉组佩共由204件玉器组成,有玉璜、玉珩、冲牙、玉管、料珠、玛瑙管等各种珍贵玉饰,其中玉璜最多,达45件,最大的玉璜长15.8厘米。整组玉佩结构复杂、组合规整、工艺精湛、庄重典雅。此外,该墓随葬品多达4280余件,仅玉器就达800多件,这样大的随葬规模,显示了墓主人身份的尊贵。
据考证,晋侯63号墓是晋穆侯次夫人之墓。在等级森严的西周,一位次夫人能入葬王侯墓地,足见晋穆侯对她的宠爱。除了奢华的陪葬品,墓葬其他独特之处也彰显了这位次夫人的与众不同。西周时期,墓葬制度在严格遵循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族葬制基础上,依等级分为公墓和邦墓。公墓是国君与显赫贵族实行族葬的公共墓地,归冢人掌管,事先有一定的规划,按照宗法等级关系排定墓位。邦墓则是“国民”族葬,由墓大夫掌管。《周礼·春官》载,西周春秋贵族公墓按“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右,各以其族”这种特定的昭穆顺序排列。商周时期,凡是带有墓道的墓葬,墓主的身份和地位一定是比较高的。带有4条墓道的墓葬,墓主地位最高,一般都是王一级的贵族,带有两条墓道和一条墓道的墓葬,大多是诸侯国国君或其夫人一级的贵族,一般的中小贵族和平民不能使用墓道。西周时期的贵族,特别是高级贵族,通常实行一夫一妻左右并穴合葬。晋侯墓地作为晋国早期的贵族公墓,共有9组19座晋侯及其夫人墓,除了这一处有次夫人墓葬外,其他都是一夫一妻墓葬。64号、63号和62号墓是晋侯墓地仅有的一夫二妻并列的墓葬形式,其中,64号墓主为晋穆侯邦父,62号和63号墓主为晋穆侯夫人和次夫人,而63号墓也是整个墓地中唯一一座带有两条墓道的晋侯夫人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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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美术家网